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福建大学生在线
2001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在京召开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研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面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目前,助学贷款分为“学生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3种。[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为使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八个城市进行了试点;从2000年9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均能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各地区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发放规模由各地区根据地方财政贴息情况制定,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规模由教育部按照国家财政贴息经费确定。[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学生欠贷主要是信用意识薄弱、毕业后流动大和就业状况不佳无力还款。负责人介绍,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规定,学生毕业以后6年内还清贷款。但如果毕业以后没有马上找到工作或者收入不高,在前两年可以先不还款,到第三个年头再开始还款。[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没有规定“品学兼优”,只要具备规定条件就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于一个学生来说,“品”就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就是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所以,不能说学习成绩靠后就不能申请贷款,只要能正常完成学业即可。[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学校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借款学生。[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组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6.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主要有三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查看详情] [参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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